2024年1月31日17时44分许,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民警路面巡逻至沧榆高速(榆林方向)544km+300m处时,发现一辆绿色吉D号牌重型半挂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,车辆冒着浓浓的白烟,车外还有一人站在应急车道内,车辆后方并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,旁边车辆疾驰而过,情况十分危险。见状,民警立即安全停车,做好现场防护措施,一人在车辆后方进行警示,一人上前了解情况。
据驾驶员王某讲述,其从陕西榆林到河北运送货物行驶至该路段时,车辆发动机温度过高,无法继续行驶,便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内,了解情况后,考虑到因当前正值春运期间,辖区车流量较大,客货混行,加之短时间内无法排除车辆故障,为确保安全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民警提议驾驶员联系救援拖车,由于王某只是车辆驾驶员,跟车主说明情况后,车主为了效益,便让王某继续“带病”行驶。
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,并讲出“带病”上路的危害,最终车主同意民警建议,民警帮助驾驶员联系救援拖车,在民警的帮助下,半小时后故障车辆已被拖车拖走。临行前,驾驶员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了感谢。
高速交警温馨提示:为避免车辆在行驶途中突发故障,驾驶员在行车之前应当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,车辆的油料是否充足。 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,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,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;难以移动的,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,必要时迅速报警。人员撤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,千万不要在行车道逗留,以免发生交通事故。若在高速上遇到紧急情况务必时刻警惕沉着应对,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时,牢记九字警句: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。(记录者:张斌)
责任编辑:吴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