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9日19时许,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在沧渝高速(榆林方向)582km处,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。

根据后车行车记录仪视频画面显示,当田某驾驶的冀A号牌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沧渝高速(榆林方向)582km处时,前方刘某驾驶的晋H号牌重型半挂货车突然变道,导致后方正常行驶的田某避让不及与其发生刮擦碰撞。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路产损失,所幸双方司乘人员均系有安全带无人员受伤。

 

经询问,刘某驾驶车辆从山西保德出发前往陕西拉煤,由于前方车辆行车速度较慢,在没有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就向左打方向,进行超车,结果导致田某避让不及发生刮擦事故。最终民警认定,驾驶人刘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,负事故全部责任,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。

高速交警提醒:

高速驾车出行应: 提前规划路线:出行前了解路线,确定出入口和需转换的车道,避免因临近才变道而慌乱操作。

注意观察:变更车道前,提前3秒开启转向灯,通过车内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情况,侧头观察车外后视镜,确保安全。

保持安全车距: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,为自己和他人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和空间,防止因前车急刹或变道而引发事故。(记录者:张斌)

责任编辑:吴迪